編製說明
- 發布日期:
- 最後更新日期:113-07-02
- 資料點閱次數:5004
編製說明:
一、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
發布機關: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統計室
編製單位: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統計室
聯絡電話:(02)22748956
傳真:(02)22748934 (to:統計室)
電子信箱:sldi@mail.moj.gov.tw
二、發布形式
上網公告:https://www.sld.moj.gov.tw/
三、資料範圍、週期及時效
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: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之被告、受觀察勒戒人及受刑人。
統計標準時間:動態資料係指全年(月)資料,年資料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資料;月資料為當月1日至月底之資料。
靜態資料係指當年(月)底之資料,年資料為當年12月31日之資料;月資料為當月月底之資料。
統計項目定義:依「法務統計用詞解釋」之規定。
統計單位:人、人日、月、新臺幣元。
發布時間:月資料每月中旬、年資料次年1月中旬發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