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女子看守所115年5月份辦理各類演講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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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最後更新日期:115-06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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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115年5月8日辦理法律宣講-修復式司法
協辦單位:法律扶助基金會與胡惟翔律師
活動內容:
1.有關量刑:胡律師針對「法定刑」進行講解,以及分享真實案例(法院量刑架構他案,與曾經發生在本所過去的案例)。
2.胡律師向收容人講述加重罪以及審判後,減輕量刑之條件,以及相關實際案例作為參考等……,讓收容人更加了解,法院在面對該類案件的審理過程。
3.胡律師進一步說明有關司法單位之量刑規定,包含:動機、刺激、手段、品行與案件當事人之犯案後態度。
4.胡律師宣導有關修復式司法(即修復式正義)其所應具備的條件,以及相關申請方式等,讓收容人未來若有需要可以依據此進行申請,和知悉相關權益。
5.胡律師最後宣導關於法律扶助基金會設立的目的:對於經濟弱勢者,提供必要的法律扶助外,也詳細說明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的重要注意事項。
~115年5月27日辦理自殺防治暨心理衛生講座
協辦單位:桃園女子監獄謝明裕心理師
活動內容:
人與人的態度相同頻率只會把事情鬧大,而近十年自殺人數是逐漸增加,政府一直在推廣防自殺專線,比例佔多數是姓,因情感、精神佔居多,主要女生非常容易因情緒來的快,顯得更容易傷害自己,「人心中都有一把尺,這把尺可以說是為自己的底線,也是給自己與人距離保持不傷害自己的距離,換個心境不一樣,真實案例有個老伯伯長期居住在海邊,每當看到有人想自殺就邀請他到家裡喝杯茶,這位老伯伯也成功救過數百人,此生,要死並非難事,活著才難」這句話含意很深,死法很多種但沒勇氣的情況只能面對機會。「我不是想死,只是想結束痛苦」,慘這個字只是你個人踩不出那一步,最慘只不過這樣,但你願意讓自己跨出那一步或許就是你的一片天。多數人只是利用自殺行為向外界傳遞「我要求救」等,一部份人選擇自殺並不是真的想要結束生命,自我傷害大多都是在緩解憤怒、緩解焦慮,自殺者的三大特徵: 1.矛盾「想逃離生活的痛苦的衝動,但又想繼續努力生活」2.衝動「衝動是暫時的,維持數分鐘到數小時,被每天負面事件所引發」3.僵化「想法都很極端」: 得到他人關心,也是一種求救,多使用證方式去舒緩不當的情緒,每個人都應要有自己習慣的舒緩方式。
安心五寶: 1.信仰2.運動3.同伴4.轉移5.改變觀點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