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女子看守所114年2月份辦理法治教育專題演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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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最後更新日期:114-08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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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114年2月18日辦理女性之法律權益暨修復式司法專題演講
2004起提倡性別教育法,2011消除婦女一切歧視,2005年成立性騷擾防治法,也鼓勵女性勇於求救即自救的方案,若遇到家暴、性騷、性侵等都可打「113」家暴專線以保護婦女之權益。另「刑事案件中使用修復式司法方案之基本原則」,只要在過程及結果達成修復的精神,都可以稱為「修復式司法」。修復兼具「解決紛爭」與「情感修復」的性質,藉由尊重、理解及溝通之氛圍下,尋求彌補被害人之損害、痛苦及不安,滿足被害人之需要,並修復因行為人一時鑄成大錯而破裂之社會關係,讓紛爭中所有關係人,能真正理解行為原因之可能性,以及在釐清責任後,行為人真摰地承擔所應負之完全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