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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中文網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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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申請在監(所)證明書?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5-04-27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3560
  1. 收容人非羈押禁見被告者,由其家屬告知收容人欲申請之事由,經收容人本人同意並書寫申請報告後,始可發給證明文件。
  2. 收容人為羈押禁見被告者,由其委任律師告知收容人欲申請之事由,經收容人本人同意並書寫申請報告後,始可發給證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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