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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中文網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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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否由接見登記窗口寄交郵件包裹給收容人?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08-08-07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292

不可由接見登記窗口寄入郵件包裹,寄入包裏程序如下:

  1. 寄入包裹需由收容人事先申請,經核可後發予「明細單」以茲識別。
  2. 寄入之包裹經檢查未貼核可後之識別明細者,逕退原寄人。
  3. 包裹內容與申請項目不符者,由收容人自行負擔費用寄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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