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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中文網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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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見時間及注意事項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09-09-09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4543

接見時間:

(一)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 08:30~11:00 下午 13:30~16:00

(二)每個月第一個星期日全天辦理接見 (接見時間與平常日同)

(三)其餘連續假期放假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另行公告。

 

接見時應注意事項:

(一)應攜帶身分證或汽機車駕照、護照或足資證明其身分之文件(須載有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住址、照片等資料);外籍人士請其提出護照、入出境證。

(二)收容人接見及發受書信,以最近親屬及家屬為限,但有特別理由時,得許可其與其他人接見及發受書信。


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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