檔案典藏
- 發布日期:
- 最後更新日期:109-06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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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成長與蛻變 | ||
一、 | 簡介 | |
本所於民國73年8月1日在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200巷2號,成立臺灣臺北看守所士林分舍,民國74年7月1日改制為臺灣臺北士林看守所,民國84年9月1日更名為臺灣士林看守所,民國87年2月13日奉法務部函示遷至臺灣臺北看守所附設留置所現址(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3號),民國99年7月1日改制為臺灣臺北女子看守所,並附設臺灣臺北監獄臺北女子分監、臺灣臺北女子看守所附設勒戒處所及附設管收所,民國100年1月1日矯正署成立,更名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,附設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臺北女子分監、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附設勒戒處所及附設管收所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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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 業務績效 | |
(一) | 改善收容人生活環境設施 鑑於女性收容人數較少,以往僅附設於以男性收容人為主體之監獄或看守所,致使女性收容人活動空間侷促,各項處遇措施難臻完善。為紓解女性被告生活空間擁擠現象,使其有獨立收容處所並落實男女平權理念,法務部於99年7月1日成立臺灣首座女子看守所(臺北女子看守所),以提升女性被告收容處遇及生活環境品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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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 技能訓練 為響應法務部「在地生根」及「教、訓、用」合一政策,臺北女子看守所自改制前之士林看守所時期,民國九十七年十月起,即成立食品科烘焙自營作業,並積極發展技能訓練相關作業及具有特色之自營作業,其中技能訓練作業包含烘焙技藝訓練班、國畫書法裱褙才藝班、花藝創作設計班、花燈創作才藝班及傳統豆腐乳班等,自營作業也由原先的食品科烘焙自營作業,陸續增加藝品科之裱褙班與釀造科之傳統豆腐乳班,收容人也因此能藉由本所之技能訓練班的教導與實作,精進自己的技能,然後轉入自營作業,為出所後的人生道路,開啟新的期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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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 推動香草園藝生命教育 臺北女子看守所於99年7月成立,受刑人皆為女性毒品犯之教化輔導,配合法務部生命教育計畫之推動,考量現代社會女性常使用香草,並融入園藝治療活動,本所於100年特別針對女性受刑人,規劃實施為期一年的香草園藝生命教育課程,透過人的五官六感,將女性受刑人親自種植之香草植物之實作體驗,藉由觀賞、觸摸、聞香、試飲、品嚐等活動,營造園藝治療之幸福感、成就感。期望女性受刑人能透過參與香草園藝治療活動穩定其心理,促進女性受刑人之身、心、靈的健康,以協助女性收容人出所後復歸社會,並重新扮演穩定家庭之重要角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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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 全國首座專業女子看守所 為有效疏解北部地區監所收容擁擠之困境,臺灣士林看守所奉命自民國99年7月1日起原址規劃成立全國首座專業女子看守所,以落實專業管理,期能有效改善女性收容人處遇與生活環境,實現性別主流人性化目標;爰規劃專收北部地區之女性被告及受觀察勒戒人及執行刑期3年未滿之女性受刑人。為營造符合現代化專業女子看守所,為改善收容人生活品質,以求舒適性,必需規劃改善相關軟、硬體設施及採購器具以應實際需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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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 | 推動社會勞動制度 政府於98年9月1日起實施易服社會勞動制度,針對被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罰金易服勞役未超過一年之案件,因無力繳納罰金,或不願繳納罰金,又不願入監服刑者,施以易服社會勞動。社會勞動在我國係一新的制度,以提供無酬傭的勞動或服務,作為短期自由刑或罰金刑之易行處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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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 | 改善衛生醫療措施 | |
1. | 本所除基本衛生醫療人力外,並聘請特約醫師4名,並與6家醫療院所訂定醫療合作契約,聘請醫師蒞所看診。 | |
2. | 改善醫務室與傳染病隔離病房規模、醫療設備、器材等硬體設備。 (1)本所設有診療室、藥局藥庫及牙科診間。每日均有醫師門診,慢性病及特殊收容人皆列管定期安排門診。 (2)設隔離舍房、療養病房(監)規模之舍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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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 加強辦理收容人傳染病之預防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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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 落實辦理收容人健康檢查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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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 改善女性收容人及其攜子入所者婦幼衛生 (1)聘請婦產科醫師為收容人診療;安排懷孕收容人定期至醫院產檢,並依規定協助辦理保外待產。 (2)設置專用育嬰室,改善軟、硬體設施,提供良好育嬰環境保障幼兒身心健康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