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,為降低傳染風險,本所收容人家屬(朋友除外)如認有寄送口罩給收容人之需要,可透過郵寄包裹方式辦理,相關規定如下:
1. 由本所收容人將「包裹寄物單」寄回給家屬後,請家屬張貼於包裹箱外層。
2. 限外科(醫療)口罩,1個月至多寄入2次,每次以50片以內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