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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中文網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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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民服務措施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0-08-12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2208

一、接見登記儘量簡化手續,縮短流程,並在服務台置有收容人接見、發受書信及寄物須知告示牌,方便收容人之家屬查閱,並設有志工服務,協助家屬辦理各項事宜。在候見室裝有公共電話、冷氣機、飲水機、電扇、書報、雜誌及座椅等,供收容人家屬休息、閱覽及使用,並成立合作社,提供家屬及收容人平價生活必需用品。

二、擴大辦理收容人卡式電話接見業務,以提高便民服務品質。

三、對禁(停)止接見或解除禁(停)止接見或移禁之收容人,即時以書面通知其家屬,以免徒勞往返。

四、對外界查詢事項,或收容人家屬申請在所證明、返家奔喪、領回保管物品等事項,均隨到隨辦。

五、加強無障礙生活環境,除舍房、候見室、辦公大樓、廁所部分設有座式馬桶及扶手外,並加派一名員工支援門衛引領訪客及服務衰老、殘疾洽公民眾。

五、加強無障礙生活環境,除舍房、候見室、辦公大樓、廁所部分設有座式馬桶及扶手外,並加派一名員工支援門衛引領訪客及服務衰老、殘疾洽公民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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